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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街道贯彻落实金普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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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金普新区贯彻落实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入推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确保2020年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金普新区湾里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朝宾兼任,具体联系人为刘欣,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坚持职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全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消除全力设租寻租空间。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探索构建适应新区特点,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法定机构治理格局。
  2.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相关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2017年,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人员、机构、财务、资产、职能“五分开”,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2017年底前,安排落实省市及新区关于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各项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3.推进街道治理法治化。全面助力国家级新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根据《大连金普新区条例》对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投资贸易便利化、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的规定,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开展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统一听证制度调研工作。逐步健全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公开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经济风险评估,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5.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统一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
  6.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2017年,研究探索建立决策过错认定标准及责任追究启动机制。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7.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执法管理体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协助推进省市新区有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保障执法经费,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按照省市新区统一部署,在重点执法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效整合执法队伍。
  8.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资格的动态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坚决查处社团组织和合同工、临时工等非行政主体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鼓励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9.完善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现非税收入值收单位的支出与值收的非税收入真正脱钩。建立方便快捷的缴纳罚款机制。
  10.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1〕2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法发〔2015〕16号)要求,健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动机制。2018年底前,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工作,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对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突出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度,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扰民、增加企业负担和重点领域执法检查问题。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督促处罚决定执行裁量基准适当。2017年底前,对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和备案审查达到80%以上。开展区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执法部门建立操作性强、务实具体的便民利企服务措施。
  12.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执法过程和结果有据可查,同一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统一。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13.全面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标准化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2018年底前,健全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信用记录和公开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15.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省市新区有关规范行政裁量工作的各项要求。各执法部门要科学制定行政裁量权标准体系,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对外公布。严格执行、准确适用裁量标准,重点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不同罚等问题。认真实施案件集体审理、案件先例、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权责对应要求,严格确定不同部门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加强引导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常态化责任追究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权责清单制度的有机融合。2018年底前,建立统一有效、形式灵活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积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大审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2016〕59号),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维护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的作用。
  18.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和范围,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对负有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9.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新闻发言人、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机制,确保不失声、不缺位。依据权责清单,主动公示并动态调整政府职能等事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到2020年,依法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使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20.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政务公开办理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性文谨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解读裁量同步则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明确回应责任主体,突出政务舆情收集重点,做好研判处置,全面提升回应效果。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范围,畅通参与渠道,完善参与载体。
  21.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按照省市新区统一部署,加强互联网信息数据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建立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提高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大对社会矛盾的排查。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23.改革完善行政复议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方式,针对不同案情、争议情况,选择采用书面或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复杂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复杂疑难的,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保障行政复议运作经费,改善行政复议办案条件。2016年起,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通报制度。
  24.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82号)和《大连金普新区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水平。
  25.规范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充分依法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继续推行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重点调解消费者权益、物业管理、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26.加强人民调解,改革信访工作,改进仲裁工作。2019年,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村委会、居委会的全覆盖。加强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开展信访分类处理工作,推进信访工作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加强仲裁案件质量管理、加强仲裁机构和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
  (九)提升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
  27.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工作实绩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
  28.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落实《转发<金普新区宣传部、金普新区政法委关于在金普新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大金普工委发〔2017〕10号),实行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理论宣传。
  三、保障措施
  29.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协调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工作的督促指导。
  30.加大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社会满意度调查和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评价,切实抓好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新区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对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1.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法制机构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政府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强化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大政府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畅通政府法制机构与其它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干部交流渠道。

  附件:湾里街道贯彻落实金普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分工表

 

 

 


附件
湾里街道贯彻落实金普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分工表
序号 任务措施 分工安排
(所列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 坚持职权法定 办公室
2 创新社会治理 党群科、办公室、安监站、社会事务科、综治办
3 推进新区治理法治化 办公室
4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 办公室
5 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 办公室
6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党群科
7 完善行政执法管理 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站、社会事务科
8 加强执法资格管理 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站、社会事务科
9 完善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安监站、综合执法大队
10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司法所、综治办
11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经济发展与统计科
12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站、社会事务科
13 全面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站、社会事务科
14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站、社会事务科
15 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站、社会事务科
16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站、社会事务科、办公室
17 加强审计监督 财政科
18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党群科
19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办公室、党群科
20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 办公室
21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 各业务部门
22 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 综治办、社会事务科、办公室、社会保障中心、安监站、城管科、司法所
23 改革完善行政复议机制 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
24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
25 规范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 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
26 加强人民调解,改革信访工作,改进仲裁工作 综治办、社会保障中心
27 推进法治意识提升 办公室、党群科、综治办、司法所
28 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综治办、司法所
29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协调机制 办公室
30 加大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力度 党群科
31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 办公室、党群科、司法所、综治办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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