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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启动2017年人才认定安居政策落实工作

信息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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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荔娜 通讯员 张学荣)记者昨日从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新区2017年人才认定工作基本结束,人才安居政策落实工作即将开始。 

  经新区管委会批准,按照《大连金普新区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规定,去年12月,由新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2017年全区人才认定工作。通过发布受理通知、制定操作指南、受理材料、审核材料、汇总材料等步骤,共受理认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6525人,涉及企事业单位502家;受理认定紧缺人才5人,涉及大连大学、大连民族大学、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事业单位。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认定人才中,自贸区范围内人才占一半以上,这也为大连自贸片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截至目前,经过公示后的人才认定审批表已发放完毕,人才认定工作基本结束。 

  按照程序,下一步,将由新区城乡建设局组织落实相关人才安居政策,包括为对应人才发放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根据《大连金普新区引进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规定,安家费适用于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货币补贴适用于在新区范围内本人没有住房而选择租房的新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及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非常紧缺人才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100平方米,比较紧缺人才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80平方米,一般紧缺人才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60平方米。每个层次中,高级别的,按市场租金的70%给予补贴;中级别的,按市场租金的60%给予补贴;低级别的,按市场租金的50%给予补贴。符合大连市住房政策的,优先享受大连市住房政策,不重复享受。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60平方米,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及以下三个层次分别按照市场租金的70%、50%和30%补贴,并适当提高保障比例。 

  购买商品房补贴适用于在新区范围内购房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及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对不同层次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及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时,分别执行不同的购房补贴标准。非常紧缺人才的购房补贴为10万元,比较紧缺人才的购房补贴为8万元,一般紧缺人才的购房补贴为6万元。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8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及以下4万元。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全区人才的切身利益,关系重大,且人才分布范围较广,需要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召集财政金融、人社、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确定下一步人才安居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人才安居政策落实工作。

责编: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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