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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信息时间::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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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州新区管委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出台,同时制定《金州新区管委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涵盖6大类61款351项服务事项

  (记者 吴宝娟 通讯员 李亚男)《金州新区管委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日前出台,提出在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助于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金州新区管委会出台的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与方式、资金管理等,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加快社会急需的养老、家政、社区服务等服务业的发展,同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暂行办法出台的同时,制定涵盖6大类61款351项服务事项的《金州新区管委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指导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6大类。具体服务事项如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就涉及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基本公共安全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服务三农等方面。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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