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综合信息

新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双告知承诺”

信息时间::2016-02-16

字体:[小]

有效衔接市场主体的“宽进”和“严管”

  (记者 方亮 通讯员 陈金东)继去年创新推行“四证一章”“四证联审”等措施后,今年,新区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上再次领跑全市。2月14日,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金州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推行了针对市场主体和相关审批部门的“双告知承诺”工作机制。

  据介绍,当前国家推行的“先照后证”改革,有效解决了企业“办证难”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以为办了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可以开门营业了;相关审批监管部门也存在不能完全掌握企业实际情况的问题。“双告知承诺”就是为有效衔接市场主体的“宽进”和“严管”而推出的一项举措。

  所谓“双告知承诺”,是指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现有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书面告知其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办理相应许可审批。同时,企业也要做出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另一方面,由行政服务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局,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新区行政审批平台、新区网站等途径告知相关审批监管部门,由该部门的审批处室(窗口)甄别是否需要给予后置审批许可,并形成清单,传递给本部门的监管处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金州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双告知承诺”使政府部门的联动监管有了抓手。同时,“双告知承诺”还有三大优点:一是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使企业在完成“先照”之后,通过告知,为其“后证”的办理提供了方便,让企业清楚了要去哪些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避免企业因不知晓相关要求而盲目投资经营,也让市场主体责任更明确。二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告知审批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信息共通,既实现审批和监管有效衔接,又可使审批部门通过反馈的监管情况对许可内容进行调整或者纠正,解决市场主体“宽进”之后的“严管”问题。三是有利于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促进规范经营。若企业不践行承诺,违规经营,破坏市场公平,将被拉入黑名单,承担不良后果。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