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限缩短64%
(记者 方亮 通讯员 龙鸿君 杨凯)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更好地为金普新区经济发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安排部署,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自今年6月起,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以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注销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一个注销流程下来,至少需要45天时间。有些公司注销往往要耗时几个月甚至一两年。
实施简易注销后,流程上不需再向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直接变成简易注销一个流程;时间上由至少45天压缩为16天,工作时限压缩了64%以上;材料上企业只需要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及承诺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依法做出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申请书》、《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登报公告和国、地税机关清税证明,材料上减少了60%;费用上也大节省,免去了企业在市级以上报纸上进行注销公告的支出。
根据《辽宁省工商局关于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目前金普新区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可以申请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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