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综合信息

新区构建“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信息时间::2016-10-20

字体:[小]

  (记者 吴宝娟)今年,新区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构建了“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明确了对创新创业平台载体,特别是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建设、运营、创业、服务、投资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支持,明确了吸引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融资、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支持,促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新区已完成1+6政策的制定并印发执行,即《金普新区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和《金普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大连金普新区加强孵化平台建设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行动方案》《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科技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指引》。其中,《金普新区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整体框架概括为“361”,即三个方面、六条路径、一系列措施。“三个方面”就是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体系、促进区域创新要素协同发展,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强化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六条路径”就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孵化载体建设、加强科技金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促进新兴产业聚集;“一系列措施”包括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体系、促进区域创新要素协同发展,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强化区域辐射引领作用等方面的41条措施。《若干措施》在确保覆盖面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强优势”和“补短板”两个方面。“强优势”就是加强政策对创新助力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若干措施》中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共有16个条款,支持力度空前,如第34条中明确规定“重点支持面向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补短板”就是补创新服务不够到位:新区创新活力不够强,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创新服务不活跃,服务机构数量不多,导致科技成果的供给与需求不通畅,转化困难,因此《若干措施》从创新平台、孵化载体、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4个方面,涉及21个条款,加强对创新服务的支持力度。

  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构建、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将有力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新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新兴产业集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政策保障和战略引领。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