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普新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公室文件要求,从2017年1月1起,失地失海的女性年满40周岁方可办理被征地人员生活保障待遇,但如果个人或单位在2004年12月之前缴过养老保险的,则可以在年满35周岁的时候申请办理。社区工作人员首先在社区居民信息台帐中对2019年满35周岁的女性进行筛选,再将筛选出的人员通过失地失海数据库进行比对,确定符合失地失海条件的人员名单。随后社区将根据每个人的出生日期在相应的月份联系本人进行情况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权益。
在以后的工作中,金满社区将继续开展惠民政策宣传,同时社区还将针对未到退休年龄的失地失海人员开展普惠制培训,引领失业失地失海居民走上就业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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