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信息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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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

 

大连市金州区统计局2022年度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做好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大连市金州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局班子的领导下,统计调查科牵头组织实施,全局各科、部,功能园区街道统计部门共同配合完成。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各功能园区、街道,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三、总体要求

(一)聚焦《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大连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把统计督察常态化整改落实、做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具体行动抓严抓实。

(二)做好重点指标执法检查。要实现专业全覆盖,主要包括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见附件1)。

(三)做好重点领域执法检查。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者总量位次变动明显的地区、发生过统计违法行为的地区以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领域。重点检查内容应当包括: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地区;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特别是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细化分解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并与统计数据报送挂钩等违法行为。

(四)完成执法检查单位数量要求。持续消除本地区执法数量空白,根据各地区执法检查力量,结合2021年执法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和2022年以来数据报送情况等,参照国家统计局、省、市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单位最低任务数量要求,按照人均检查6家统计调查对象,10个专业全覆盖的标准,确定各地区统计执法检查对象最低数量12件,涵盖所有上级要求的专业。

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抽查。抽取1个功能园区或街道最少12个调查对象。检查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内容应当包括重点指标,覆盖重点领域。

(二)统计督察常态化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地区贯彻落实《大连市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推进统计督察常态化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统计职责,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防惩统计造假,执行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组织2022年督查整改情况“回头看”。

(三)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对2021年以来“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对各园区、街道落实专项检查方案、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抽查。

(四)执法检查。持续消除本地区执法数量空白。根据 “四上”单位数量、执法检查力量等因素,统筹确定执法检查单位数量。

(五)其他检查。及时组织力量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进行执法检查。

五、时间进度安排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时间从4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按准备、检查处理、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4-5月)。建立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年度统计执法工作方案和措施,更新完善统计执法文书,检查调试执法检查设备,做好执法前的学习培训工作。各专业做好数据比对工作,形成重点检查对象名单。

(二)检查处理阶段(6月至11月)。按计划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应当督促检查对象立即整改;发现有违法行为需要处理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执法检查与违法案件查处并行,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总结公开阶段(12月)。对本年度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党组汇报。做好年度执法检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六、职责分工

(一)统计调查科。组织、协调全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各专业科、部。提供统计违法问题线索。根据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把执法监督检查作为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密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确保消除法检查空白,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严格执法流程,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检查人员要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杜绝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做好计划安排,认真上报情况。按照本计划确定的任务数量,认真研究拟定本地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执行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加强数据审核,确保统计口径正确、数据真实。

(四)强化协作配合,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各专业统计工作的协作配合,对日常统计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异常专业和指标、数据异常区域和单位等统计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统计执法;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要进行会商和会审,认真听取专业统计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共享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充分利用检查结果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工作。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责编: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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