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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商务局主要职能

信息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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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商贸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全区商务工作综合管理;负责汇总、分析全区商务工作总体情况及运行态势;综合研究、组织协调解决商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负责全区商务工作统计、信息发布和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商务工作绩效考核。
(三)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拟订全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五)负责指导全区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起草全区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协调重大外事、涉外活动;管理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缔结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缔结友好的报批手续;负责在金州区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拟订区有关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受理、承办等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时间。
(九)研究、分析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全区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对外招商活动;指导促进外资项目发展;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外商来访签证邀请的办理和重要团组、重点客商的联络接待;对全区派驻国外的经济贸易机构进行指导。
(十)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区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加工贸易、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拟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十一)拟订全区进出口计划、科技兴贸规划和促进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制定的对外技术合作、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出口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登记)商品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和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工作;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的指导协调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加工贸易发展;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培育出口名牌商品;协调做好“大通关”工作;推进跨境电商等外贸新型业态发展。
(十二)拟订全区对外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负责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活动;管理全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类技术出口,实施国家出口管制政策。
(十三)承担全区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参与调查、收集我区企业在出口贸易方面遭遇国外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和信息,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预警和监控体系;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区企业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和世贸规定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对外投资、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外资招商引资工作、推进项目引进、落地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境外投资计划,牵头研究、拟订重大外资项目的规划布局和支持政策;组织、参与我区对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经贸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外商投资项目的洽谈工作;负责区领导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经贸活动的联络与服务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指导目录及年度内外资招商计划;负责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及营商环境宣传,策划、承办国内外“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负责建立招商项目库,承办产业项目联席审查、政策落实,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开工。
(十六)贯彻落实对内开发、开放的战略、方针和部署,组织研究对内经济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推进与各省市之间合作交流的重大问题,拟订国内招商引资和对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国内招商引资和市场拓展工作;牵头组织参加国内大型经贸活动和展销博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到各地投资合作。
(十八)负责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统计汇总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全区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并组织发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提供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务。
(十九)研究制定对口帮扶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口帮扶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落实帮扶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对口帮扶地区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和组织实施与国内城市政府间合作协议,负责参加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牵头承办和参与区域性合作组织的例会,参与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合作项目的落实。
(二十一)代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大连市金州区分会。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职能转变。区商务局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进出口工作,加快推进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酒类食品安全及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

责编: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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