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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石河街道主要职能

信息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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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基层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街道社区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推进区域党建融合发展,实现城市基层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做好人才工作。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做好人大、政协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商联等相关工作。
  (五)落实城市基层治理。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接受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慈善与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劳动保障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开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交通管理、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的社会管理和生态宜居环境。
  (八)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研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安商稳商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综合数据统计工作。
  (九)负责社会力量的动员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辖区基层治理工作,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共事务,统筹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资源为社区发展服务,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十)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实施自治管理,提升社区和村级组织的综合治理水平。
  (十一)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统一协调派驻街道的执法监管力量和资源,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承担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十三)做好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等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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