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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发展和改革局
索引号 fazhanhegaigeju-001004003002-20220722-00014
主题分类 其它 体裁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10 分类 管委会工作部门
内容概述

发展和改革局

领导班子
王海峰  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交通运输、传统能源发展、重大项目调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价格认定等方面工作,负责统筹本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分管投资管理科,发展改革事务服务中心。

韩晓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务、行政、后勤、财务、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民营经济、军民融合、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局内全员招商统筹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办)、产业发展科(民营经济科)、区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

胡向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社会事业发展、农业、企业改制等方面工作,负责局内法律法规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事业与农业经济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发展规划、国民经济综合管理、地区经济、沿海经济、振兴发展、沪连对口合作、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管理、循环经济等方面工作。
分管规划与改革科、价格管理与资源科。


刘万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粮食行业管理、安全管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国防动员科(人防管理科)、粮食行业管理科、安全与油气管道科,金普新区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车传瑞  三级调研员  协助王海峰同志分管投资管理科。
局党组成员和有关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多责,负责(监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管理、生态环境、信访应急、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内设机构
大连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与改革科、投资管理科、社会事业与农业经济科、产业发展科(民营经济科)、价格管理与资源科、粮食行业管理科、安全与油气管道科、国防动员科(人防管理科)、区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


主要职责
  (一)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地方规划;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管理,负责会签或联合上报需报区政府批准的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约束和导向作用。
  (三)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五)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落实国家、省、市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六)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工作。
  (八)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区本级基建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九)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拟订全区粮食流通、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区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等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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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11-8763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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