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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普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wendianke-001004001002-20220809-00100
主题分类 其它 体裁分类 其他
文 号 大金普管办发〔2021〕18号 发布机构 文电科
生成日期 2021-06-07 分类 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内容概述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普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金普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普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4号)、《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交发〔2021〕17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管理养护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交通强国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农村公路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县级公路不低于8%、乡村级公路不低于5%,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80%。
到2025年,全面建成“区为主体、多方监督、政府考核”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四好农村路”信息化管理养护体系全面建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坚持“新区主导、街道尽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新区管委会责任
新区管委会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统一领导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县道区管、乡村道乡村管”“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街道履职尽责。积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由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总路长,设立县级路长办公室,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监督机制及考评措施。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和制度,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统筹安排,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新区相关部门责任
新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公路区本级日常养护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日常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日常养护资金的使用。
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制定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程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核实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数,拟定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提出下一年度新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新区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安排计划;指导和监督新区农村公路养护规划(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养护质量、养护市场和路政管理,加强新区农村公路养护信用管理,指导和督促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新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路宽不超过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相关政策。
新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审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经开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保税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新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验收工作。
新区交通环保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公路专业化养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承担县道及原经开区境内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线路及桥涵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
3.街村两级责任
各街道按照新区管委会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利和责任,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总路长,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确定至少2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落实日常道路巡查制度。村(居)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村民委员会可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整合资源、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推广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结合并交由群众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筹集和使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实行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市级补助、区级配套多元化的筹资模式。除上级补助资金外,2022年起,新区按县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2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400元的标准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调整、地方财政增长等因素相关联的新区配套资金动态调整机制。
2.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新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对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制定农村公路具体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新区财政局在人大批准的预算额度及范围内,根据财力状况做好农村公路相关支出预算管理及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要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拨付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新区审计局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安排部分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及集中招标或谈判方式由新区统一委托保险公司为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险服务。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要求,建立“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农村公路管养分离,建立专群结合养护运行机制。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日常养护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沿线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实施。
2.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推广再生利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通过“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建设,推动农村公路由传统方式向高质量发展方式转变,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推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文化、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积极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坚持智慧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农村公路养护领域中的应用示范,推广“智慧交通”,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的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绩效管理和考核评估,推广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应用手机APP,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科学决策水平。
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按照市监督管理、区组织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完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4.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区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要参与农村公路项目验收。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投入,消除农村公路运营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应急保障体系,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领域引入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5.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加强养护技术人员培训,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发挥综合执法队伍作用,保障路政执法装备,健全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街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健全街道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二)完善考核体系。要采取考核评价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等方式,重点考核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质量、资金使用、路面技术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三)稳步推进改革。加强政府主导和政策引导,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新区重点改革事项,以试点为突破口并以点带面,大力推广示范典型经验,实现2022年完成改革任务。
(四)加大宣传引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系统性工程,直接关系群众日常出行和民生福祉。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改革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改革举措、进展以及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金普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