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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普新区园区国有企业受托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wendianke-001004001001-20240611-00002
主题分类 其它 体裁分类 其他
文 号 大金普管发〔2024〕7号 发布机构 文电科
生成日期 2024-06-11 分类 管委会文件
内容概述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普新区园区国有企业受托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

《金普新区园区国有企业受托管理权责清单》已经2024年新区管委会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611



金普新区园区国有企业受托管理权责清单

 

为进一步理顺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普湾经济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园区)管理体制,使区国有企业更好围绕园区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服务园区发展,授权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国有企业实施管理,代为行使部分股东权利。为明确权责,特制定以下清单。

一、法人治理。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国有企业章程,按照《国资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审核后,由园区国有企业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根据行业规范,按照“以责定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规范用工”的原则,科学制定企业人力资源方案。负责指导企业在核定员额内人员公开招聘、解聘、业务培训等管理工作,年度招聘计划和结果由园区国有企业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三、企业发展规划和投资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组织企业制定主业目录,明确企业主业;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规定,审定投资事项。

四、企业融资和担保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年度融资计划和担保事项,健全融资和担保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规定,审核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融资事项,由园区国有企业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企业财务核算,配合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有效衔接,强化国资运营过程监管,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收益。

六、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园区国有企业管理部门配合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企业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会同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并确定考核内容、指标及考核赋分等工作,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短期和长远利益,提高考核评价科学性和针对性,实行绩效薪酬管理制度。

七、产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新区有关国有股权、产权管理规定。对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事项,依法代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职责,包括股权变动、产权变更、资产重组、不实资产核销等。重大事项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

八、评估管理。严格执行国资评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国资评估管理。对股权变动、产权变更、投资合作等涉及的评估事项,对评估结果审核后由园区国有企业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九、财务监督和债务风险管控。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完善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监督园区国有企业编报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开展财务快报工作;加强企业全过程财务监管和债务风险管控。

十、产控集团AAA信用评级。与产控集团具有出资关系的园区国有企业,对关系产控集团AAA信用评级稳定,及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园区国有企业应事先征求产控集团意见。

十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园区国有企业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十二、附则。其他未尽事项,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业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重要事项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