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省、市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区机构改革的实际,出台了《金普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由八大部分内容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是总则部分,主要对预案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具体内容作了总体阐述。
第二是组织机构与职责部分,主要明确了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中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组等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第三是灾害救助准备部分,主要对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监测与报告、救助准备、预警发布进行了明确要求。
第四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部分,主要对灾情信息报告制度、流程及灾情会商制度进行了明确梳理。
第五是应急响应部分,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条件调整进行了明确。
第六是灾害救助部分,主要对过渡性生活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进行了要求。
第七是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对资金、物资、信息、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等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八是附则部分,对预案解释部门进行了明确,确定预案的实施日期等。
第二是组织机构与职责部分,主要明确了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中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组等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第三是灾害救助准备部分,主要对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监测与报告、救助准备、预警发布进行了明确要求。
第四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部分,主要对灾情信息报告制度、流程及灾情会商制度进行了明确梳理。
第五是应急响应部分,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条件调整进行了明确。
第六是灾害救助部分,主要对过渡性生活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进行了要求。
第七是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对资金、物资、信息、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等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八是附则部分,对预案解释部门进行了明确,确定预案的实施日期等。
解读单位:大连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尹辉
电话:0411-8796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