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清单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按照《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确定的工作机制,新区数据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在前期组织各部门梳理区级对应调整的权责清单事项基础上,形成《管委会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并提请金普新区管委会审议《大连金普新区关于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起草过程
本次共调整权责清单事项189项,其中取消54项,增加135项。共涉及新区两委办(档案局)、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区民政局、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区交通运输局、新区农业农村局、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新区卫生健康局、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个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清单管理,确保规范运行。涉及本次权责清单调整的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等10个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清单要素的更新完善工作,并按程序报新区党工委编办备案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坚持动态更新,严格依法行政。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变化动态,对因法律修订、政策调整等需要新增、取消或变更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对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事项,要第一时间承接落实,确保权责清单与法律法规要求同步更新,始终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