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发〔2022〕93号)中“园区应按照产业规划定位,编制‘禁限控’目录”的要求和“十有两禁”中“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禁限控’目录”的要求,大孤山化工园区应制定《大孤山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制定依据
制定《目录》的主要依据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大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大政办发〔2023〕39号)等。
三、制定过程
《目录》编制工作组认真梳理、研究了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充分借鉴了国内已实施或启动制定“禁限控”目录化工园区的经验和做法,编制完成了《目录》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求意见,形成《目录》送审稿。2025年11月,经新区管委会第3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目录》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包括总则、禁止部分、限制和控制部分、附则。附件部分包括《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共230种)》《严格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1333种)》
(一)总则。此部分共7条,主要以国家及省市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相关规定为基础,细化提出具体工作清单,用于指导大孤山化工园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二)禁止部分。一是对危险化学品品种禁止。此部分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共包含230种危险化学品;二是对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禁止。此部分一方面按照《大连大孤山化工园区产业规划》要求不得规划新建炼油、乙烯、PX、MDI等类项目,另一方面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 设备目录(第二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
(三)限制和控制部分。一是对危险化学品品种进行限制和控制。此部分采用正面清单形式,《严格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1333种)》;二是对高危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限制和控制。主要对高危化学品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三是对危险化学品数量进行限制和控制。控制大孤山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量,化解城市重大安全风险;四是对建设项目进行限制和控制。大孤山化工园区建设项目要符合《大连大孤山化工园区产业规划》。
(四)附则。附则共10条,主要明确了《目录》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等内容。
五、解决的问题
《目录》梳理汇总了监管体系、源头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储存环节、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危废处置环节等方面7条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了大孤山化工园区内禁止、限制和控制的危险化学品及项目等,以清单化的形式为相关企业、监管部门提供具体管理指引,探索更加精细、有效的管理方式,有利于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六、相关情况说明
《目录》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编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如有修订,《目录》亦应作相应调整。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的其他危险物质应根据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
文件解读单位:大连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
文件解读人:孔维志
联系电话:0411-8753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