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5〕1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5〕13号)要求,切实落实好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摸清新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信息。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
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委会(涉农居民委员会)、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普查行业范围
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
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2025年,组建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促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涉农居民委员会)成立农业普查工作机制等。
(二)2026年,组织选聘普查员并开展业务培训,普查区域划分与绘图,宣传动员,清查摸底,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进行遥感测量等。
(三)2027年,开展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比对复查,验收上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四)2028年,开展普查分析研究、资料开发等工作。
五、普查组织和实施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设立金普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涉农居民委员会)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系统与普查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具体普查工作方面的事项由新区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新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新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新区宣传部(网信办)、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涉农居民委员会)要设立相应农业普查工作机制,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落实本区域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六、普查人员
要充分发挥功能区、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涉农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可根据普查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聘用或从其他单位借调等方式充实普查队伍,优先选择对农村情况、农业工作有经验的人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由聘用单位支付;借调人员由派出单位保障工资和原有福利待遇不变,确保普查队伍稳定,为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七、普查经费保障
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新区财政局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全体普查对象均负有法定义务,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资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行为。对于在普查过程中获取的所有资料,必须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本身,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泄露。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必须强化保密意识,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普查数据的发布必须遵循统一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擅自发布普查数据,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谨有序。
(二)保证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核心与生命线,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原则,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贯穿于普查全过程。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普查方案,通过系统性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覆盖普查全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实施严格的数据质量核查与追溯机制,对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防范和惩治人为干扰普查数据的行为。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创新调查手段
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线上线下统筹开展普查业务培训与指导,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普查工作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确保普查过程更加科学、规范、高效。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广泛应用行政记录,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四)创建良好氛围
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线上宣传,以贴近农村农民生活的方式开展线下宣传。通过对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提高普查对象知晓度和配合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建良好氛围。
附件:金普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
金普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海峰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健 新区统计局局长
胡向阳 新区发改局副局长、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李 彦 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贾 超 新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王 新 新区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网信办副主任
刘佩东 新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姜 林 区人武部副部长
尹小丽 新区民政局副局长
姜维涛 新区司法局副局长
白天宇 新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连鸿 新区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唐丕东 新区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蔡叶红 新区文旅局副局长
孙明堂 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明哲 新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 伟 金州公安分局(金普新区分局)副局长
卢时坤 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区统计局,主任由李明哲副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