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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yingjiguanliju-001004003002-20251011-00001
主题分类 其它 体裁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10-11 分类 管委会工作部门
内容概述

应急管理局

领导班子

包周礼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刘德志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和金属冶炼、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行业监督管理科。负责大孤山分局全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蔡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应急管理局常务工作,负责机关办公、保密、信访、政务、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工会、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等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等党务工作;负责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规划科技、安全培训、新闻宣传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负责松木岛分局全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高邈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舆情应对、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灾害救助、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等相关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应急事件调查处理科。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

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行业监督管理科、应急救援管理科、应急事件调查处理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区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承担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驻区有关部门和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马桥子街道荣会路发展大厦12层
办公室电话:0411-87533951,传真:0411-8753391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应急24小时值班电话:0411-87533994


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室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南棉路241号
办公室电话:0411-8768268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