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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普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ongheshiwufuwuzhongxin-001004001002-20220809-00057
主题分类 其它 体裁分类 其他
文 号 大金普管办发〔2018〕13号 发布机构 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18-02-07 分类 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内容概述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普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金普管办发〔2018〕13号

 

各相关单位:

    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金普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普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新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让广大老年人有更多的幸福感,享受优质的养老服务,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7〕7号)要求,新区决定利用3年时间,在城市社区全面推广中山区青云林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下简称“林海模式”),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资源,以推广“林海模式”为重点,全面建设运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新区居住在家的城市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和需要为主要内容的方便、快捷、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新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应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2.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3.普惠型与精准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4.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的原则;
5.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林海模式”具体内容
       “林海模式”是以建立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为基础,以满足老年人就餐、医疗、娱乐等居家养老基本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保障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为重点,以信息网络为支撑,通过整合社区优势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起7项基本养老服务和7项延伸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各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在建设运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时,按照必备项目、基本项目、拓展项目3个层次复制推广,并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一)必备项目
1.社区食堂。建立相应规模的就餐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饮食服务,承接老年人订餐服务。
2.签约医生。充分利用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60岁以上的低保、“三无”、失独老人以及7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签约医生、健康评估等医疗服务。
3.文化娱乐。建立相应规模的文化活动设施,针对老年人开设老年课堂,开展文体、娱乐活动。
(二)基本项目
1.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在老年人家庭中安装视频通话、“一键呼”等服务终端设施,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应急、咨询和上门服务。
2.日间照料。建立相应规模的日间照料站,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人及其他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
3.康体锻炼。建立相应规模的身体锻炼场所,举办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的体育活动。
4.家政服务。建立家政服务站点,引入专业化家政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解决日常生活困难。
(三)拓展项目
1.志愿者服务。鼓励辖区社会组织以及单位、居民、大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2.金融缴费服务。引进银行终端设立金融服务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缴费、理财等便捷服务。
3.集体旅游服务。组织专业旅游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集体观光旅游服务。
4.邻里守望服务。成立社区邻里守望服务队伍,负责楼院治安巡视,为有需求的老年家庭提供照看服务。
5.财务托管服务。委托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家庭保管贵重钱物。
6.购物服务。由服务组织、志愿者、物流企业为老年人购物提供优惠便捷的服务。
7.夕阳创作室。在社区为老年人设立文化创作的平台,提供发挥余热和技能专长的渠道。
三、主要任务
(一)任务目标
2018年—2020年,全区各城市社区,原则上3年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比例,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复制推广“林海模式”,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特殊情况下可以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周边几个社区;服务内容必须设有3个必备项目和4个基本项目,条件具备的可适当增加7个拓展项目。
(二)时间节点(2018年—2020年)
1.每年2月末,完成本年度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工作。
2.每年7月末,完成本年度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招投标、设计、装修、改造主体工程。
3.每年9月末,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四、建设标准
(一)名称。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选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用房屋由街道提供,可以通过整合零散社区用房或租赁等形式解决使用房屋问题。设置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半径以500米为宜,服务人口2500—3500户(或0.75—1万人),且能够保证长期运营的场所。同时,要注重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整合利用,尽可能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活服务、文体娱乐等与老年人需求相关的服务设施相对集中或邻近设置。
(三)面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设在建筑物3楼以下(含3楼),建筑面积一般在500平方米左右,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社区食堂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足的,社区食堂可以另设。
(四)食堂。能够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餐饮、送餐服务。
(五)签约医生。配备相应工作场所,为60岁以上的低保、“三无”、失独老人以及7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六)文化设施。配备图书阅览、书法绘画、舞蹈或乐器演奏场所。
(七)娱乐设施。配备相应的娱乐设备设施。
(八)日间照料。配备4张以上日间照料床位。有条件的可配备20张养老护理床位,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托和长照等照护服务。
(九)康体锻炼。配备4个以上健身或康复器械。
(十)其他。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五、运营管理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按照大连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加强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责任制。要设立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公示栏,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守则和服务人员职责,各个场所设施应有醒目的标示,做到服务流程合理、服务操作规范、服务质量良好。要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投标引进有资质的社会力量运营),为社区内居家老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各街道可参照“林海模式”的做法,根据辖区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依托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以确保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够自给自足,持续服务。
六、资金补贴
各街道要合理使用补贴资金,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改扩建、装修改造等工程及设备物品采购等项目,要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完成。
(一)改扩建补贴。按照建设标准要求,经新区民政局、财政金融局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改扩建补贴,不足资金由相关街道自筹。完成3个必备项目、4个基本项目及20张养老护理床位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一次性改扩建资金20万元;完成3个必备项目、4个基本项目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一次性改扩建资金15万元。
(二)运营补贴。经新区民政年度考核后,参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功能设置完善情况、惠及老人数量及服务满意度等情况,发放运营补贴,年均10万元。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工作既是大连市2018年重点民生工程,也是新区2018年“惠民实事”项目。各街道是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的责任主体,要把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制定方案,积极推进,按照建设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辖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组织实施。有条件的街道可根据《第二批全国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精神,广泛学习和对标上海等先进地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挖掘潜能、创造条件,高标准完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动“林海模式”提质增量(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设立20张以上养老护理床位,集康复、膳食、娱乐、日间照料、信息化服务于一体,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托”和“长照”等照护服务)。各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协调,切实帮助解决问题。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新区经济发展局要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立项的审批及惠民项目的督导工作;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体活动的指导、医生与老人家庭签约的组织协调以及医疗服务的指导监督工作;新区民政局要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以及财政补贴资金核查统计工作;新区财政金融局要做好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及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指导工作;新区城乡建设局要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及办理房产手续的监督指导工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人食堂食品经营的指导、监督工作;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和保税区公安分局要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消防安全验收、监督和指导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金普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