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发布首批“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
(记者 方亮 通讯员 王旭峰 郭楠)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日前发布首批“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21个行政许可、备案事项首批实行“不见面审批”。
它们是: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资项目备案;10亿美元以上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延期;10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A类);用人单位在线注册账号;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换证行政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延期行政许可;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执业兽医师注册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出市木材运输许可;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核准登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无储存法人变更);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在办理上述21个事项时,申请人可通过新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传送申报材料,并承诺材料真实性;审批部门在网上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于承诺办结的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快递到申请人手中,从而实现办事对象从申请办理到最后获得审批结果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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