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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

信息时间::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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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金州区(金州新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记者 张荔娜 通讯员 于大庆)4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金州区(金州新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标志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正式启动。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民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军、徐晓莉、白斌武、陈泽国、杨贵东出席。金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光及金州区、开发区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和被评议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等列席。

  根据《金州区(金州新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残联、农林水利局、旅游局和开发区检察院4家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评议内容为:残联的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农林水利局的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工作,旅游局的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开发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评议时间自4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准备、调研评议整改、评议和提出整改方案四个阶段。为使被评议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通过整改使专项工作评议真正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常委会提出的问题真正得到落实和解决,今年专项工作评议的整改时间与往年不同,为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于2016年9月听取被评议单位整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赵立民在讲话中说,专项工作评议今年已开展到第4个年头,此前已对“一府两院”15个单位的专项工作进行了评议,取得了良好实效,得到了新区党工委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今年的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金普新区的战略高度,以专项工作评议为抓手,放手工作、先行先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专项工作,争当改革领跑者。要坚持评改结合,增强评议实效,利用好一年的整改时间,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主动回应群众所盼。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好中心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会上,被评议单位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投票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责编: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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