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荔娜 通讯员 于大庆)6月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听取《金州区(金州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金州区(金州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莉辞去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民主持,副主任潘军、徐晓莉、白斌武、陈泽国、杨贵东出席。金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文锋及金州区、开发区法院、检察院负责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大代表等列席。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新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形成报告。报告认为,近年来,新区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督管理,累计投入近千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了环境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对5个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实行全天候24小时远程自动在线监测监控,并实行向市民开放和发布空气环境质量信息的“双公开”制度。去年,新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294天,占全年天数的80.54%。
经分组审议,与会人员对新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结合区域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防治监管能力、促进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赵立民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要根据审议情况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交由新区管委会加以落实。明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满意度测评。希望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为营造良好的区域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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