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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地方税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信息时间::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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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新区地方税收保障办法》出台

  (记者 张荔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金州新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金州新区地方税收保障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为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金州新区地方税收保障办法》包括七章35条,本着“政府主导、税务协调、部门负责、行政监督、信息支撑”的原则,该《办法》对税收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监管等工作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纳税人、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办法》提出,在税收管理方面,税务部门要创新税源管理方式,根据税源结构和分布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税收协助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保障信息系统,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税源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实现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相关部门有义务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在税收服务方面,税务部门要依法为纳税人等提供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等服务;在税收监督方面,重点是将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

  赵敏在讲话中说,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收入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这一先进的治税理念和有效的征管模式,目前已在全国很多地方开展实施。赵敏希望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开展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严密组织,深化落实,确保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主体,协调到位,持续推进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常抓不懈。赵敏强调,开发区和金州区两个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对各部门的税收保障工作给予指导,使之形成长效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税收保障工作的督查,确保地方税收保障工作深入推进,为区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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