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评议调研报告
(记者 张荔娜 通讯员 于大庆)昨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对新区残联、农林水利局、旅游局、开发区人民检察院4家单位的专项工作评议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民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军、徐晓莉、白斌武、陈泽国、杨贵东出席会议;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光,开发区、金州区法院、检察院负责人,新区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及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上,分别听取了《关于残联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关于农林水利局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关于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经分组讨论和审议,与会人员对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做法以及4个专项工作评议组所做的评议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报告结合实际,在充分肯定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比较准确地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一系列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调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建议4家被评议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针对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赵立民对被评议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整改阶段。要着眼于整改、落实于整改,从而推动被评议单位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这才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根本目的所在。二是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评议调研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整改时间进度,逐条逐件进行解决和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于短期内解决不了的,也要说明原因,并列出任务时间表。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各单位要与各工作评议组紧密配合,加强沟通,按照评议调研报告和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各单位还要就整改方案向管委会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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