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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辽宁自贸试验区核心区

信息时间::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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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迅速启动自贸区建设推进工作

  (记者 方亮)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等七省市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标志着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试点探索新阶段。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金普新区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全面推进自贸区建设工作。

  昨日上午,金普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大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德春主持召开金普新区推进自贸区建设工作会。大连开发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及金普新区自贸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刘德春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辽宁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区及开发区面临的又一重大发展机遇,全区上下要借助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契机,以更大的魄力、更强有力的举措,勇担重任,在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刘德春要求,金普新区自贸办要立即全面启动工作,加大与省、市有关部门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联系力度,加强相关政策研究,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实现路径、渠道及环节,确保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在金普新区层面接得住、接得好。同时,他要求大连开发区要以小窑湾国际商务区和双D港产业园区为平台和载体,在前期成功复制自贸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快复制步伐,并在若干关键节点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实现突破,全力打造辽宁自贸试验区核心区。

  据了解,新设立的7个自贸试验区分别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这些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按照规划,辽宁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省市和部门,研究完善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履行必要审核程序后实施。

责编: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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