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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清单”明确 十一大任务

信息时间::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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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

  (记者 吴宝娟 通讯员 陈峰)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日前,新区制定并印发《金普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攻坚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本次攻坚工作涉及的范围包括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危险化学品行业链相关企业和非化工涉氨(氯)使用单位、一般化工医药企业。通过开展攻坚工作,力争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改造,尤其是精细化工领域内装置的自动升级改造工程。通过有效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特大事故;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方案》明确十一大攻坚工作任务:严格把好源头关,严格规划、总量控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强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日常管理;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尤其对危险化学品行业以及涉氨制冷行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本体、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指导各类学校加强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联合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加强直属医疗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用危险化学品、高风险药品、放射设备、医疗废弃物、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要害部门及消防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方案》,新区成立以市委常委、金普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世坤为组长,金普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宋振民为常务副组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安监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编: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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