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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交通局:签订安全廉政责任状 筑牢思想防线

信息时间::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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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效避免重特大执法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全体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廉洁、公正、公平、公开,为2017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奠定良好制度基础,2017年2月15日,交通稽查大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廉政责任状》、《安全生产承诺书》和《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具体从办公场所、用水用电、消防、公务用车驾驶、执法暂扣车辆移送、内部安全工作管理、执法人员执法安全责任、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8个方面进行了安全责任明确;《廉政责任状》则从8个方面的廉政纪律和5个方面的廉政责任进行了明确;《安全生产承诺书》和《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则分别从8个方面对个人进行约束和规范。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和《廉政责任状》分别由大队长和副大队长签订、副大队长和部门长签订,实行三级责任制,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大队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长为第三责任人,同时,也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行政执法廉政责任。

  《安全生产承诺书》和《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必须签订,是对每一名工作人员工作行为的制度约束和行为规范。

  《责任状》和《承诺书》的签订,使交通稽查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2017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和行政执法廉政责任,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编: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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