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邮件标题“《大连金普新区临空经济区7控制单元详细规划》意见建议”的建议
未采纳。“关于龙王庙桥下建设人行路或地下通道建议”及“关于地铁方面建议”不属于控制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涵盖的内容,应当在具体建设项目阶段时考虑。
二、关于邮件标题“关于公开征求《大连金普新区临空经济区7控制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公告)》意见的公告相关事宜”的建议
未采纳。本单元规划中的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按照各级别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进行的布局,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此建议不属于控制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涵盖的内容,应在具体建设项目阶段考虑。涉及教育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具体建设意见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三、关于邮件标题“地铁8号线”的建议
未采纳。轨道交通8号线在本控制单元规划中涉及三个站点,该条线路选线及站点位置尚处于前期研究过程中,在单元控制规划中的表述均为示意线路及站点。最终应以实施方案为准。
特此说明。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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