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传达了市有关会议精神,介绍了销号工作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对销号档案制作要求作了详细讲解。会议强调,各案件承办单位是销号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尽快规范案件办理,完善销号档案。
信访举报案件销号应同时满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已得到解决、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已处理到位、群众已息访或信访办理程序已终结3个条件。根据时间安排,3月5日前,完成新区销号档案制作并上报;3月10日前,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区进行第一次销号档案复核。
各案件承办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次销号工作,工作人员从即日起到3月5日,到新区环保局集中开展销号工作。新区环保局成立5个工作组,指导协助各单位完成销号档案制作工作。新区各单位继续保持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工作作风,梳理档案,做好全部销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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