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接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建设指导手册》对局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改造,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该办案中心由办案综合区和办案区组成。综合区设有接警室、值班室、询问室、涉案财务保管室和研判指挥室。办案区设置了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候问室、看守室和4间讯(询)问室。在讯(询)问室采用加厚加密海绵软包,杜绝噪音干扰,同时,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制作成镜框悬挂在墙上,让犯罪嫌疑人能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提醒侦查人员要规范执法而且还安装监控设施及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能够全程录音录像,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可以查看温度、湿度,有效保障了执法办案行为的规范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彻底摒弃超时羁押、刑讯逼供等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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