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民生兜底保障。该《意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意见》指出,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就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意见》明确,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应补尽补的原则,由各地对困难残疾人额外生活支出和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支出给予补助,不计入城乡低保家庭收入,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予以支持,并与社会救助、保险、慈善等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发挥叠加效应,缓解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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