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税收管理手段。建立风险控制流程。对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标准、要求进行固化,确保从业务的发起、受理到办结,每个节点都按照规定的程序流转。实行专业化税收管理。采取以管户为主、管事为辅、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将重大涉税事项行政审批、纳税评估、日常检查、注销清算检查等事项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强化执法风险意识。加强对干部“法纪”教育和“执法风险”警示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等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干部专业化、法制化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理念,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心理,避免因工作失误或违法行政而引发风险。提升执法水平。正确使用并准确填写和制作各种税收执法文书和证据材料,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强化内外执法监督。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收救济制度,在理解与和谐的氛围中,化解执法风险。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和谐税收,降低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掌握干部的相关动态,从思想上敲响税收执法者风险警钟,从行动上及时避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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