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政协委员提出“雾霾补贴”的提议。“雾霾补贴”的说法虽然新鲜,但是在笔者看来却很有必要,也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对一些特殊行业和岗位劳动者一种与时俱进的关怀。该提议指出,“雾霾补贴”针对的主要是交警、环卫工、建筑工人等需要在户外进行劳动和活动的劳动者群体。
随着人们对雾霾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已经越来越认识到雾霾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带来的危害,而这种危害,对交警、环卫工人以及建筑工人等需要经常在户外活动或劳动的劳动群体最大,所以理应首先把他们纳入“雾霾补贴”的范畴。因为雾霾而诱发的呼吸道疾病、哮喘、气管炎、肺炎等患者越来越多。而这些疾病,一般是很难被纳入职业病的范畴,得到专项救济和补助的,因此设立“雾霾补贴”也就显得很有必要。
有了“雾霾补贴”,不但可以减轻一些特殊行业和岗位的劳动者因为雾霾天气诱发的疾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而且充分体现了国家在劳动保障制度方面不拘泥于现有政策与制度,而是与时俱进的意识和精神,体现了对劳动者全方位的关怀与尊重。这一点,显然比设立“雾霾补贴”制度更有价值和意义,也更能赢得劳动者的认可。
仲裁院:刘慧文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