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区渔船质量监管,进一步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区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工作要求,金州新区渔船检验站于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派遣站内验船师对辖区内13家船厂进行了集中检查。
在检查中,验船师对船厂资质情况(1船厂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船厂认可证书);船厂工人(带班木工、带班捻工、船体质检员、机电质检员、电焊工等)持证上岗情况;船厂的坞道、机械设备等硬件配备情况;船厂的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船厂上坞维修渔船的数量、新造渔船数量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正在上坞渔船的船舶证件进行检查。
经过一周的检查,金州新区渔船检验站系统掌握了辖区内13家正在营业的船厂当前全部情况,检查情况良好。验船师还向检查合格的船厂发放了《渔业船舶技术状况检查维修项目书》。要求船厂在今后的营业中除了对上坞渔船出具《上坞维修报告》,还要对上坞渔船出具《渔业船舶技术状况检查维修项目书》,并对上坞维修渔船情况进行登记,便于新区渔船检验站对上坞渔船情况进行动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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