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职责方面。一是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通过明察暗访、蹲点调研等方式,对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及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同时,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等方式强化督查,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动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审计。聘请大连正坤会计师事务所,对局直属单位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三是局机关建立了督办制度,对于省市区绩效考核任务和市区工作报告中的任务实行定期通报;对于管委会领导批示件、部门间沟通的函、街道请示件、信访转办件等实行一周一通报。通过督办,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工作效率。
二、依法用权方面。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开展民政(民族宗教)《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已经确认权力清单140项,后续制作流程图、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通过编制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民政(民族宗教)法定职权项目、法律依据,规范运作,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民政(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建立了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制度、群众诉求办理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审批监督、门户网站维护、民意网、民心网网民咨询投诉等工作。截至目前,办理12345热线9件、民心网投诉7篇、民意网投诉35件。
三、维护公平方面。一是对社会组织进行诚信评估,按照《大连市社会团体评估暂行办法》和《大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150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诚信自律评估。二是提高社会救助的科学性。积极做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接,截至11月末,共完成4181户在保城乡低保人员经济状况核对,其中,对54户有机动车辆和7户有多套住房的人员进行清退停保;完成397户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核对。
四、诚实守信和工作态度方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把民政政策培训班办到居民群众的家门口。围绕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在全区广泛开展民政政策进社区、进村屯宣讲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共举办宣讲活动6场,接受宣讲培训人数突破4400人。二是深入开展社区“一线帮”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创新思路,创建“一线帮”服务品牌,丰富“一线帮”服务内容,打造以马桥子街道“一线帮”民生服务中心模式、站前街道“一线帮”志愿服务模式、先进街道“好邻里”互助中心模式等三种社区服务模式,吸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市场化、多元化、标准化、便民化,打造“十分钟便民服务圈”。三是稳步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主题活动,确保春节、正月十五、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期间,79万群众祭扫安全。四是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截至11月末,办理新建小区、工业项目等门牌号码申请190件,制作各种门牌编码图450幅,办理各种地名认证550余份。五是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及颁证服务标准化水平。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385对、离婚登记2242对,补领婚姻登记证2904对,出具查询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3531份。
五、廉洁自律更加注重预防。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坚持经常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持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领导讲话列入学习内容,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两个层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讨论。二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座谈讨论、民政讲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之窗》等内容,并对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组织党员同志观看廉政教育片。通过观看《新中国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廉政教育片等方式进行正反面典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四是参观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民政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观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同时,每位参观人员结合自身感受,撰写了观后感,由局机关党办收集并择优报送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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