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民政(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在全区率先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任务。依法开展低保、养老、优抚、社区建设等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梳理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依据、程序、建档等工作,确保民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使用质量。
二是认真落实工作创新年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立创新工作14项,内容涵盖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殡葬改革等诸多领域,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升了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打造品牌,提升品质。以打造“阳光民政幸福万家”服务品牌为目标,以“民政讲坛”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政(民族宗教)综合知识培训,为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提供了动力源泉。继续深化“民政干部进万家”活动和民政(民族宗教)政策宣讲活动,推动民政(民族宗教)干部深入一线,走进服务对象中,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区“两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政(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健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改善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机制和廉政保障措施。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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