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征管质量和组织收入督导检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质量和组织收入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欠税清理自查和督查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金州区地税局开展集中清理欠税工作,专门成立集中清理欠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局集中清理欠税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分类管理,充分约谈。从系统中调取现有欠税户名单后下发给各管理科所进行核实,对欠税金额小、有能力缴纳欠税的纳税人及时与其沟通,督促纳税人及时将欠税缴纳入库。对欠税数额较大的纳税人,采取约谈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等方式,推进清理欠税工作的开展。
二是跟踪监控,及时清缴。纳税人没有缴清欠税的,要求定期报告其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债权债务、投资和欠税原因、清欠清缴计划等情况。欠税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每月进行报告。结合纳税人欠税报告,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商品)销售渠道、回款情况等。
三是以票管欠,加强管控。通过锁定发票、停售发票等发票管控手段,加大以票控税比例,控制新欠产生,对未缴清欠税的纳税人坚决不予供票,取消其开票资格,直至欠缴税款入库,加强欠税管控。
四是关联合作,掌握信息。通过调取企业关联方信息,积极与该关联方联系,通过其与该企业进行协调,提前掌握,管理科跟踪清缴欠税,制定清欠措施。
五是部门联动,强制扣款。1.对逾期仍未缴纳欠税的纳税人,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对经查询银行账户有存款的,采取扣缴税款措施。2.充分取得街道、政府支持,由街道和政府与其进行沟通,通过多方努力,清理企业欠缴税款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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