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新区安全监察大队三中队对大连喜福多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宏晟水产有限公司、连中良畜禽有限公司等非化工液氨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3家企业均未进行生产作业,执法人员对各企业提出必须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保证放假期间每天企业须有领导带班值守。其中大连喜福多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宏晟水产有限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值班表,企业均有领导带班值守,氨压机房也有氨压工值班值守。大连中良畜禽有限公司虽已制定值班表,但检查当日该企业仅门岗有人员值班,无领导带班,氨压机房无人值守,检查中同通过电话要求企业相关值班人员立即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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