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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四风,摒陋习”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 做好迎接“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信息时间::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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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及市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根据新区纪工委下发的《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大金纪工发[2015]3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近期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时刻做好迎接上级领导“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元旦、春节这个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同时,专门在全局召开了一次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题会议,以宣传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恪守“三严三实”要求,守住纪律底线,摒弃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廉洁、文明、节俭的社会风气。

新区森林公安局局内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真正做到了率先垂范,在关键节点保持了高度警醒,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引导职工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两节”期间,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未发生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健身、娱乐等;违规赠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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