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工作责任
信息时间::201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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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严肃执行动物卫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网格化监管机制要求,确保每个相关场所和环节都有监管责任单位(科室),并认真按照《辽宁省动物防疫监督规范》开展月监管巡查工作。我所11名业务人员,对已划分的3个监管责任区域的11个基层所、3个屠宰厂、46个养殖场和12个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全方面监督检查。2月29日完成本月例行监查,此次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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