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 > 部门动态

金州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完成《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工作

信息时间::2016-03-04

字体:[小]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金州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按时完成全区的《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所开展深入宣传活动。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条例》内容,由所长带头,召开全体动监所人员会议,深入学习和讨论,所领导对重点条例进行说明和解释,通过共同讨论学习做到熟知《条例》内容,领会《条例》精神,让我们工作人员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

二、开展宣传活动

为保证此次《条例》的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我所下发条幅15副、《辽宁省动物防疫》宣传手册1500份。同时将宣传材料转送到各街道有关负责人手中,与街道紧密配合仅仅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在全区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群众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在重点养殖村屯等地,走街传巷播放音频,发放宣传单,通过现场讲解的形式,让老百姓了解新《条例》的有关规定。使街道、政府、村委会、饲养场(户)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经纪人员知晓率达到100%。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