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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民政局文明办联合召开全区2016年清明节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会议

信息时间::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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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号召全区各街道和殡葬服务单位,在总结以往集中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强化殡葬联合执法检查,扎实做好城区禁止烧纸和公墓防火及祭扫人流车辆疏导安全工作,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2016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和去年“中元节”和“寒衣节”、“春节十五”期间集中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成果,积极促进文明祭祀成为广大居民自觉意识和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大连市文明办、民政局和金普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要求,并结合新区工作实际, 3月23日,新区文明办、民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区2016年清明节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区节日期间的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

  新区文明办、民政局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全区各街道分管领导,街道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科长,街道社会事务科科长。新划入新区的炮台街道、复州湾街道、石河街道、三十里街道有关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号召各街道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总结以往集中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清明节祭祀日特点,进一步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强化殡葬联合执法检查,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公墓防火和祭扫人流车辆疏导安全工作,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文明祭祀新
风。

  会议传达了新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金州新区文明殡葬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并就全区清明节期间的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区民政、行政执法、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最大的传统祭祀节日,今年恰逢公休日和节日相连连续三天假期,到公墓祭扫的人员、车流高度聚集,是居民群众集中祭祀活动的高峰期,给森林防火、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各街道、有关单位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的工作原则,确保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文明有序、安全畅通。要在总结以往集中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殡葬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深化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根治封建迷信用品在社会上蔓延,有效防控和治理焚烧冥纸、冥币现象,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殡葬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净化市容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加强监管

  各街道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殡葬管理文明祭祀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各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明确辖区内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要加强对辖区公墓、散坟集中点、殡葬用品商店、批发市场等重点经营殡葬祭祀用品场所的监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贩卖、焚烧冥纸、冥币行动的重要性,认真分析清明节期间居民祭祀的特点,结合实际,相互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坚决查处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加工点和商贩,制止在街头焚烧冥纸、冥币行为。要组织所属人员对辖区公墓、林中散坟情况提前摸清底数,做好安全祭祀工作方案和各种应急预案。要组织辖区民政、城管、公安、林业等部门人员在辖区公墓和林地散坟周边设立检查站、卡、点,严格盘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确保墓区、林地无燃放鞭炮、明火祭祀现象。

  三、确保公墓安全

  各街道要在公墓、山林入口显著位置设立宣传警示牌、宣传横幅,将墓区管理、山林防火有关规定告知祭祀群众。各街道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社区、村广场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车、宣传横幅、标语、集中宣传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墓区管理和山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不在墓区和山林中燃放鞭炮、烧纸,不使用明火祭祀。大力宣传殡葬改革、防火安全、保护环境等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对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推广生态、环保、文明、节俭的祭祀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愚昧落后的祭扫习俗。清明节期间,到公墓祭扫的人流、车流较多,容易造成人流拥挤、车辆阻塞。按照以往工作惯例,各街道要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交警出动警力,指挥、疏导祭祀人流和车辆。同时,通过社区、村委会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到公墓祭扫要避开人流高峰,人员、车辆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调度,以确保祭祀人流安全。

  四、集中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要延续去年“中元节、寒衣节”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在清明节期间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街道为单位,集中开展不文明祭祀行为的专项整治。各街道要组织辖区民政、行政执法、市场监督、公安等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保持高压态势,对辖区内的殡葬用品批发、零售店铺、殡葬用品经营业户以及出售冥纸的食杂店进行宣传教育、清理整顿。对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制作、销售、运输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殡葬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城区广场、绿地、街心游园、居民小区和主要街道、路口要杜绝烧纸现象。

  五、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主题活动 各街道、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宣传主题,广泛利用有利契机,结合本辖区实际,动员发动所属社区、村委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号召广大居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从我做起”。

  (一)倡导厚养薄葬美德。亲人在世时有所养、有所乐、尽孝道;逝去时文明节俭办丧事,不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

  (二)倡导骨灰深埋、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集中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引导广大市民逐步摒弃浪费资源、影响环境的传统墓穴立碑葬法。

  (三)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各种公祭或集体共祭活动,从注重实物祭扫转变为精神传承为主。

  (四)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山林、风景林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以及焚烧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市区之外的林区及林区边缘焚烧冥纸、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

  (五)禁止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内抛撒冥纸和在专用焚烧炉以外的场所焚烧冥纸、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不再提供、使用、焚烧一次性纸花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次性纸花圈带入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举行告别仪式需使用花圈的,由殡仪馆按规定免费提供可循环利用的绢花圈和挽联。

  (六)禁止在林地、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造坟墓。

  (七)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冥纸、冥币、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八)禁止在办理丧事过程中,违反城区市容管理规定,在城区居民区搭设灵棚、放高音喇叭、摆花圈、鸣放鞭炮、搭台唱戏、吹吹打打、做道场等丧事大操大办行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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