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相应调整
信息时间::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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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国家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结合建筑市场与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2016年5月1日起凡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0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应配套的费用标准的新工程项目计价,按《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规定调整。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