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位于金普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一家冷库气氛紧张,现场有序。公安民警在周围警戒,消防官兵和车辆整装待命,环境监测车现场监测,安监部门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应急驻守,供电部门接通动力电源,专业技术人员在制冷机房内进行抽氨作业,液氨槽罐车连接氨制冷系统卸氨。这是金普新区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对一家冷库的液氨进行处置的现场。
据悉,该冷库因经营不善,已经停产、断电多日,企业无人管理,氨制冷设备无法得到维护保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法落实。更严重的隐患是制冷系统中有大量液氨未得到妥善处置。液氨作为制冷剂,有制冷效率高和不破坏臭氧层等优点,但是易燃易爆,对人体有毒害,一旦泄露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甚至造成附近居民中毒。
为彻底消除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承担组织排氨工程的具体事宜。新区安监部门牵头协调应急保障,公安、消防、环保、供电等部门参与了现场保障工作。排氨作业由大连冰山集团的专业人员负责,排氨过程未发生氨泄漏。1月10日,排氨工作圆满完成,共妥善处置液氨约6吨,保障了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一年来,金普新区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已经监督或组织了对10家停产或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冷库的液氨处置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该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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