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汇算清缴期间,开发区国税局共有34户企业,合计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2.93亿元。同时,国家先后出台财税[2015年]119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7号公告,对2016年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进行政策调整。为了更好地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做好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放、管、服”,该局及时对部分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在本次调研过程中,一方面是做好放管结合,对企业的相关备查资料进行核查,尤其是针对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人员工资的认定及核算标准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另一方面,及时对部分新政策向企业进行介绍,尤其是新政策下不征税收入不得加计扣除以及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等政策进行明确。
此次走访使该局税务人员增强了对于新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认识,解答了企业在研发费用备案时的政策疑惑,从实践中摸索出该局未来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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