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普新区森林警察大队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这是该大队连续6年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此称号。
近年来,新区森林警察大队坚持认真推进落实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以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林区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带领队伍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局上下积极推行“执法零过错、涉案零信访、民警零违纪”的执法办案机制,通过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完善执法考评体系、强化执法全程监督,全力打造金普新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一流品牌,有效地维护辖区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和森林生态安全,被誉为“大黑山下的尖兵”。
从2012年以来,这支队伍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还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大连市青年文明号”、“先进党支部”、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原名大连市森林公安局金州森林公安派出所)、区“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大连市森林公安局“集体嘉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7名民警共获得“个人一等功”1人次、“个人二等功”3人次、“个人三等功”4人次,“政府公务员三等功”2人次。
新区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为保护新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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