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9日起审批通过的临时销售点就可以开始销售烟花爆竹了,为了保证各家安全销售和销售安全,街道安监站根据《关于印发大连金普新区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大金普安监发[2016]53号)和《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金普安监发[2016]47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1月22日、25日、26日由安监站站长杨天宇带队对8家经营单位(1家常年点,7家临时销售点)进行了安全检查,未发现违规违法销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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