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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金普新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情况统计

信息时间::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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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133户、836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098户、3961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72%;农村低保对象3035户、4404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01%。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21.8312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32.15285万元,月人均救助额586.1元;农村保障金189.6784万元,月人均救助额 430.70元。
截止2017年1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1.8312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32.15285万元,农村保障金189.6784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586.1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30.70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增加,当月新增低保对象101人,退出低保对象51人,净增加50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增加,当月新增低保对象64人,退出低保对象16人,净增加48人。
1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共增加98人,增幅1.16%。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7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4.76%;成年人212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3.62%,(其中,在职人员3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86%、灵活就业人员29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7.35%、登记失业人员70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7.69%、未登记失业人员1098人,占保障总人数的27.72%);未成年人46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11.61%。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46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3.17%;成年人417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82%;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8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63%(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47人,占保障总人数7.88%,学前儿童3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75%)。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1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586.1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580.61元),增加5.49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30.70元,较12月人均救助水平(432.1元),减少1.4元/月•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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