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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金普新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情况统计

信息时间::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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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112户、832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086户、3941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72%;农村低保对象3026户、4382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00%。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20.2204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30.65235万元,月人均救助额585.26元;农村保障金189.5681万元,月人均救助额 432.61元。
截止2017年2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42.0517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462.8052万元,农村保障金379.2465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585.68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31.65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28人,退出低保对象48人,净减少20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1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11人,退出低保对象33人,净减少22人。
2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1月共减少42人,减幅0.5%。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8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5.04%;成年人210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3.31%,(其中,在职人员3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01%、灵活就业人员29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07%、登记失业人员70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18%、未登记失业人员107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27%);未成年人45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11.65%。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45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3.18%;成年人4158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89%;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76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58%(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44人,占保障总人数7.85%,学前儿童3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73%)。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2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585.26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586.1元),减少0.84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32.61元,较1月人均救助水平(430.70元),增加1.91元/月•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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