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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大李家街道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学习情况

信息时间::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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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为增强志愿者志愿服务意识,了解志愿服务条例,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积极组织活动参与志愿服务条例学习中。
  12月8日,在龙台社区会议室,组织辖区内志愿者骨干共计40余人,参加《志愿服务条例》的学习活动,积极贯彻、宣传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精神,对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进行了进一步的讲解与阅读,大家一起学习,我们感受到了志愿服务的前景与受重视的程度,我们总结志愿服务中的不足以便以后更好的服务群众。
  《志愿服务条例》鼓励有关单位、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动员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并依法开展志愿服务。
  辖区志愿者将以学习宣传《条例》为契机,切实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好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在学习过程中,志愿者们都非常认真,有不懂的地方仔细向社区工作人员询问。通过这次活动,志愿者们熟悉了志愿服务条例的内容,这将非常有助于他们今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他们纷纷表示今后将熟练的使用志愿服务条例的内容、遵守志愿服务精神,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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